冒用!多家律所发布《严正声明》
近期,网络上频有不法行为人冒用律所、律师身份信息,通过自媒体、社交软件等实施诈骗。近一个月来,包括京师、盈科、德和衡、苏沪在内的多家律所先后发布《严正声明》,针对个别非法机构或个人在网络媒介上冒用律所律师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公众的行为提出警告,同时提醒社会公众提高警惕、注意识别,以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你被冒用了吗?
近日,个别非法机构或个人在网络媒介上冒用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京师律所”)或京师律师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社会公众,严重损害本所声誉和公众合法权益,不法行为集中表现如下:
1.第三方在搜索引擎中恶意竞争,假冒京师律所名称、logo、官网;或在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今日头条、微博等社交平台冒充京师律所或京师律师;
2.第三方人员(客服人员)冒充京师律所、京师律师、京师律师团队成员、京师客服人员,对接案件、拨打骚扰电话、发送骚扰短信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不法行为人冒用京师律所或京师律师名义,伪造本所logo、公章、信函等;或盗用本所律师的身份信息和照片资料注册微信等社交工具账号,假借提供法律服务的名义预收取费用,以此骗取钱财。
针对上述不法行为,京师律师事务所提出严正警告:上述不法行为构成对本所及本所律师合法权益的严重损害,务必立即停止类似行为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本所特此明示保留依法追究民事法律责任的权利,必要时将向有关机关进行举报并追究相关行为人的行政乃至刑事法律责任。
考虑到相关事件的频发性、隐蔽性及危害性,为避免社会公众上当受骗,京师律师事务所在此严正声明:
1.京师律所总部或分所官网、京师律所总部或分所各社交平台官方账号均有明显的官方认证标志,请浏览网站时仔细辨别真伪;
2.与自称京师律师的人员沟通联系时,务必提前核实其身份的真实性,京师律所官网“专业团队”板块、司法部官网、首都律师网等各地律协官网均可查询律师信息,亦可通过本所官方平台联系方式进一步核实律师身份;
3.拨打骚扰电话、发送骚扰短信的行为属于严重违规行为,如接到此类电话,极有可能为第三方冒充京师名义,请及时与本所官方联系核实,谨防受骗;
4.法律明确禁止律师私自收费行为,故京师律师向客户收取费用时,均使用京师律所官方专用银行账户进行收取,不存在其他收费方式或途径。
同时提醒社会公众:提高警惕、注意识别,以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如发现有以上冒用京师律所或京师律师的不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京师律师事务所官网:
www.jingsh.com
京师律师事务所官方法律咨询热线:
4001-666-001
特此声明。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2021年8月28日
来源:京师律师
来源:盈科法律微观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严正声明
近期,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连续接到电话和邮件咨询,发现有人冒用本所标识、公章、本所律师签字,出具本所公文。结合近期网络上频有不法行为人冒用律所、律师身份信息,通过自媒体、社交软件等实施诈骗的情况。本所向不法行为人提出严正警告:
一、上述不法行为构成对本所合法权益的严重损害,本所要求行为人立即停止盗用、冒用以及其他不法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
二、本所将依法追究上述不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不法行为构成犯罪的,本所将依法向公安机关举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提醒公众提高警惕,免受不法分子诈骗和侵害,本所谨提示公众:
一、本所官方网站为“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网址:www.deheheng.com)。公众可通过以上网站查询、核实本所及本所律师信息,或通过联系本所服务监督邮箱:service-dhh@deheng.com进行核实。
二、公众通过自媒体、社交软件、电子邮箱等与对方进行线上沟通前,请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对方注册信息及身份信息。
三、本所所有律师业务均需与本所签订委托协议并将费用支付至本所银行账户或现金支付至本所财务部,禁止律师私自收费。任何其他方式的收费均不符合律所规定并存在诈骗嫌疑。
如已遭受侵权,请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遇有上述不法行为及类似情形,请提高防范意识并及时核实有关人员身份信息,以防人身财产受损。
特此声明!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2021年9月15日
来源:德衡律师集团
江苏苏沪律师事务所
关于有人冒充本所律师从事法律业务的严正声明
严 正 声 明
近日,个别非法机构或个人在网络媒介上冒用江苏苏沪律师事务所或苏沪律师名义进行法律服务业务的招揽,误导社会公众,严重损害本所声誉和公众合法权益,不法行为集中表现如下:
1.假冒苏沪律所名称、logo;或在名片、微信等社交平台冒充苏沪律所或苏沪律师;
2.第三方人员冒充苏沪律所、苏沪律师对接案件、拨打骚扰电话、发送骚扰短信等违法违规行为;
3.第三方人员冒用苏沪律所或苏沪律师名义,伪造本所logo、名片等;或盗用本所律师的身份信息和照片资料注册微信等社交工具账号,假借提供法律服务的名义预收取费用,以此骗取钱财。
上述不法行为构成对本所及本所律师合法权益的严重损害,本所要求相关行为人立即停止类似行为并采取措施消除已产生的影响。本所特此明示保留向相关行为人追究民事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向有关机关进行举报要求尽快查处,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乃至刑事法律责任。
同时提醒社会公众:
1.与自称江苏苏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人员沟通联系时,务必提前核实其身份的真实性,本所所有律师的信息均可在江苏省司法厅网站查询,也可通过本所官方平台联系方式进一步核实律师身份;
联系方式:王峰主任,联系电话15850913333(微信号同手机号)
2.法律明确禁止律师私自收费行为,本所律师向客户收取费用时,均使用苏沪律所官方专用银行账户进行收取,不存在其他收费方式或途径。
提高警惕、注意识别,以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如发现有以上冒用苏沪律所或苏沪律师的不法行为,请及时向本所负责人王峰主任联系予以甄别,对于确认虚假身份的人,请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我所将保留追究侵害我所权益的权利!
江苏苏沪律师事务所
2021年9月15日
来源:江苏苏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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